徽章介绍

    抗战胜利勋章(Order of the War of Resistance Victory),设立时间为1945年10月10日。主要授予对抗战有功的文武官员和社会领袖人士,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国民政府公报从1945年10月10日陆续公布颁发名单,截止1950年,总计颁发22498枚。中共方面有毛泽东、董必武、朱德、彭德怀、叶剑英亦获此勋章。

徽章技术信息

    抗战胜利勋章为金色八角芒星,圆形中心为时任国民政府主席的蒋中正头像,中心像周围为红底八颗金星,与芒星之间为多层光芒,章体和吊环之间有一章环,为黄绿嘉禾环绕国徽,银质多层结构,背面有一圆环,中间是中国地图,地图上有繁体文字“八年抗战胜利纪念”字样,圆环上面是制作局戳印,下面是编号。绶带为中间为红色,两边为白底蓝条。红色代表胜利,象征在蒋主席的领导下,在八年抗战中功勋卓著,使胜利之光辉四射。章环表示抗战胜利,国运昌隆,兆民勤于农事。此章的设计优美,制作精良,端重美观,具有历史价值。

徽章授予标准  

    授予抗战期间,著有勋劳的国民,或贡献于抗战的友邦人员:
公务员的授予标准:
1.对于抗战大计赞划匡襄勋劳卓著者。
2.守土有功者。
3.受敌伪协迫不屈者。
4.抗战期间服务八年以上且考绩优异者。
非公务员授予标准:
1.对于国防建设有专门发明或重大贡献者。
2.增加生产运输物资大有裨益于军需民食者。
3.维护地方、救助灾难、保育难童者。
4.宣扬正义、鼓励民气、作育人才著有绩效者。
5.受敌伪协迫不屈者。

徽章佩带和授予证书

    抗战胜利勋章佩戴于军服上衣左胸部,军常服可佩带勋表。与其他勋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复兴荣誉勋章之前,国民革命誓师十周年纪念勋章之前。

参考文献:
《中华民国勋章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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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北京诚轩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图片,左边为背“印铸局”,编号:5008,右边为背“府厂製”,编号:1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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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诚轩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图片
萧毅肃将军抗战胜利勋章授予证书,编号55(颁发排名第56名)。
抗战胜利勋章佩戴照片
抗战胜利勋章授予人员(截止1950年)
颁发时间
颁发批次
总人数
姓名
1945.10.10 20 736
1945.11.12 28 1069
1946.1.2 24 960
1946.5.5 3 1038
1946.5.7 5 765
1946.5.8 15 784
1946.5.9 14 1005
1946.5.10 14 730
1946.5.11 9 159
1946.10.10 6 1482
1946.10.12 3 1087
1946.10.14 3 927
1946.10.15 2 1054
1946.10.16 1 1535
1946.10.17 5 1671
1946.10.18 8 637
1946.10.19 2 1738
1946.10.21 1 844
1946.10.22 1 405
1946.10.23 6 770
1946.10.24 8 567
1946.10.25 7 402
1946.10.28 1 84
1946.11.2 1 1
1947.7.7 13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