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章介绍

    景星勋章(Order of Brilliant Star),设立时间为1941年2月12日,分一至九等,一、二为大绶,三等无授(1980年1月11日改为大绶),四、五等领绶,六、七等为襟授附勋表,八、九等襟绶,各等均有表。颁授对国家政务着有勋劳之公务人员,及对国家社会贡献卓著之非公务人员或外籍人士。

徽章技术信息

    景星勋章为金色八角芒星,金边圆形中心为蓝底白色五角星图案,中心外圈是八条红色光芒,与八角芒星之间是长短不一的光芒,红色光芒上的金五星数量和外圈光芒颜色组合来区分各等级。银质珐琅多层结构,背面制作局戳印和编号。景星含义:大星、德星、瑞星,古谓现于有道之国。汉王充《论衡·是应》:“古质不能推步五星,不知岁星、太白何如状,见大星则谓景星矣”。

徽章授予标准  

    此章属文职勋章,授予对国家政务有勋劳的公务员,或对国家社会有重要贡献的非公务人员及外国人士:
授予公务人员:
1.于国家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制度之设施,著有勋劳者。
2.于国民经济、教育、文化之建设,著有勋劳者。
3.折冲樽俎,敦睦邦交,在外交上贡献卓著者。
4.宣扬德化,怀远安边,克固疆圉者。
5.办理侨务,悉协机宜,功绩卓著者。
6.救助灾难,扶绥流亡,裨益民生者。
7.维持地方秩序,消弭祸患,成绩优异者。
8.中央或地方官吏在职十年以上,成绩昭著者。
9.襄助治理,贤劳卓著,迭膺功赏者。
授予非公务人员:
1.有专门发明或伟大贡献,有利国计民生者。
2.创办救济事业,规模宏大,福利社会者。
3.在国内外兴办教育、文化事业历史深长,足资模范者。
4.保卫地方,防御灾害,屡著功效,足资矜式者。
5.经营企业,辅助政府,功在民生者。
6.学识渊深,著述精宏,有功文化、教育者。
7.致力国民外交,贡献卓著者。
授予外国人:
1.抑制强暴,伸张正义,有利我国者。
2.宣扬我国文化,成绩卓著者。
3.周旋坛坫,有助我国外交者。
4.促成其政府或人民,与我国以物质上或精神上之援助者。
5.对于我国建设事业贡献卓著者。
6.创办教育或救济事业,有功于我国社会者。
凡有勋劳于国家社会,为前三条所未列举,而确应授予勋章者。亦得比照前三条之规定行之。

一等景星勋章(授予外籍人员称特种大绶景星勋章,下同)
四等景星勋章(特种领授景星勋章)

   2006年北京诚轩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图片,二等景星勋章大绶正、副章各一枚,附绶带,配桧木盒,背铸“府厂制 样章”字样,无编号,应为当时南京总统府印铸厂之试铸存档品,极罕。

2006年北京诚轩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图片,一等景星勋章正章一枚,背铸篆书“印铸局制”,编号:79。

参考文献:
维基百科
《中华民国勋章图说

搜艺搜网站
二等景星勋章(大绶景星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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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景星勋章(景星勋章)
三等景星勋章(图片由jcwater提供)
徽章佩带和授予证书
四等景星勋章,府厂制(图片来自湘泉雅集zamtv)
五等景星勋章(领授景星勋章)
五等景星勋章,印铸局制(图片来自jcwater网站)
六等景星勋章(特种襟授附勋表景星勋章)
2005年北京诚轩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图片,六等景星勋章,背铸“府厂制样章”,无编号,配绶带。
七等景星勋章,府厂制,勋带为台湾版(图片来自湘泉雅集)
七等景星勋章(襟授附勋表景星勋章)
2005年北京诚轩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图片,八等景星勋章,背铸“府厂制样章”,无编号。
八等景星勋章(特种襟授景星勋章)
2003年北京华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图片
九等景星勋章(襟授景星勋章)
2006年北京诚轩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图片,二等景星勋章和桧木盒
    景星勋章着军礼服或制服时佩戴,一、二、三等勋章佩戴于左襟中部,大绶由右肩斜至左肋下;四、五等勋章以领授佩戴于领下;六等以下以襟授佩戴于左襟。同时佩戴在卿云勋章之后。据档案记录,大陆时期一等景星勋章授予4人: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1944年1月1日)、行政院长张群(1944年)、总统府资政陈立夫(1944年)、中研院代理院长朱家骅(1945年10月10日)。
三等无授景星勋章佩戴照片
景星勋章授予人员名录(截止19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