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章介绍

    1915年12月25日,唐继尧、蔡锷、李烈钧等向全国发出通电,宣布云南独立,反对帝制,武力讨袁。按照中华民国成立时的体制和名称,设立都督府,以唐继尧为都督。组织护国军,以蔡锷、李烈钧为护国第一、二军总司令,统兵出征,分别进入四川、广西等地;唐继尧兼任护国第三军总司令,留守云南。1915年12月27日,唐继尧亲至云南省议会宣布独立,即成立军政府,仿照辛亥革命时的武昌军政府形式,推举一位都督和一位总司令,唐继尧为都督。1916年6月6日,袁忧愤而死,由黎元洪任大总统,宣布恢复《临时约法》和国会。1916年7月14日,护国运动结束。1916年12月,国会决定,以每年12月25日为护国运动纪念日。护国战争结束后,云南都督府设立“拥护共和纪念章”,纪念章分四等,给予参与此役的革命军人和参与护国运动社会各界人士。

徽章技术信息

    拥护共和纪念章分为四等,章心中经八分,通用红色地,中置国旗交叉,之上方唐继尧肖像,下方金书拥护共和纪念六字,两傍分列金马碧鸡

徽章授予标准  

    拥护共和纪念章条例(1916年6月)
第一条 拥护共和纪念章分为四等,其构造形式规定为:章心中经八分通用红色地,中置国旗交叉之上方抚军长肖像,下方金书拥护共和纪念六字,两傍分列金马碧鸡。
第二条 纪念章分为左列四种
一、将官及相当文官用者,金色边,宽二分,嵌五彩云九朵绶红色
二、校官及相当文官用者,银色边,宽二分,嵌五彩云六朵绶蓝色
三、尉官及相当文官用者,蓝色边,宽二分,嵌五彩云三朵绶黄色
四、士兵及先关文官用者,金色边,宽一分,不嵌彩云绶绿色
第三条 凡云南首义在事出力各项职官士兵,照第一、第二条所列各种分别给与佩带,尚未出征士兵,截止撤销军务院日止,在营服务不满半年以上者不给
第四条 应得纪念章各职官士兵应由各该管长官造具详细履历呈请抚军长核给
第五条 外国人及本国妇女查明確系在事出力者,得按第二条所列各种分别给与
第六条 受领纪念章后勿论何项人员一经宣告受刑处分时,即褫夺之
第七条 纪念章执照如别纸规定
第八条 执照背面应详载纪念章条例
第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日施行之

徽章佩带和相关法规

    拥护共和纪念章木盒与执照。

参考文献:
《百度百科》
《云南首义拥护共和始末记》
人阅读本文章
一等拥护共和纪念章,嵌9朵五彩云(图片来自云南博物院)
二等拥护共和纪念章,嵌6朵五彩云(图片来自www.omsa.org)
等拥护共和纪念章,嵌3朵五彩云(图片来自雅昌艺术网)
等拥护共和纪念章(图片来自雅昌艺术网)
三等拥护共和纪念章和包装盒(图片来自7788收藏)
三等拥护共和纪念章执照,日期估计写错了,应该是民国五年(图片来自雅昌艺术网
拥护共和纪念章佩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