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章介绍

双穗奖章,设立于1919年6月5日,早期只有一个级别,后期分金色、银色。民国六年(1917年)阎锡山督军兼山西省长,10月发表“六政宣言”,成立“六政考核处”,推行水利、蚕桑、植树与禁烟、天足、剪发,后来又增加种棉、造林、畜牧,合称“六政三事”。民国七年(1918年)4月以后,阎锡山又推行积极发挥民众作用的“用民政治”,提倡发展民德、民智和民财。

徽章技术信息

    双穗奖章,出现了多个版本,有金色和银色两个等级,其双穗图案也用于义赈奖章和工赈奖章。

徽章授予标准  

    双穗奖章条例(八年六月五日)
第一条双穗奖章之颁给均依本条例之规定
第二条凡办理本省政务著有劳绩者得颁给此项奖章并附给执照,合前项之规定者由军/省署核奖或由管长官详叙事实呈请核奖
第三条奖章受领后得终身佩戴之,但犯徒刑以上之刑者,停止其佩戴
第四条奖章或执照如有遗失,得呈请补给,但请补奖章者须缴纳铸造费一元,补给奖章或执照后复将原件查得者应送军/省署注销
第五条本条例自公布日执行
    

徽章佩带和相关法规

    双穗奖章,授予数量大,授予范围也广。在《村政奖励条例》(十一年九月三十日公布)中,五等奖给双穗章。

参考文献:
《山西省单行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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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穗章,早期版,背“山西督军阎奖”(图片来自雅昌艺术网
双穗章,背“山西督军阎奖”(图片来自雅昌艺术网
双穗章,背“山西督军兼省长阎奖”(图片来自雅昌艺术网
双穗章,背“山西省长阎奖”(图片来自湘泉雅集

依据村政奖励条例,授予银色双穗奖章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