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章介绍

奉天省警察奖牌,设立于民国六年(1917年)10月23日,分金色和银色二等。奉天省匪患历来严重,各厅、局、县警察防御剿匪出力者请奖较其他省份要多,因此由省制备警察奖章授予自区异常出力人员。章程送到内务部审核时候,认为与部警察奖章名称混淆,建议变更章程,借鉴直隶和安徽省做法,更名为警察奖牌,于本年11月12日修订章程。

徽章技术信息

    奉天省警察奖牌,圆形,正面是文字“奉天省公署”,背面文字“保卫乡里”,无色旗绶带。

徽章授予标准  

    省制警察章给予章程
第一条 厅局县警察区巡等官以及长警,有合於部定警察奖章条例第一条所列劳绩之一核系寻常出力者给予省制警察奖牌
第二条 省制警察奖牌金色为一等、银色为二等,式如附图所定
第三条 省制警察奖牌之给予由该管厅局县详叙事实呈由警务处长转呈省长行之
第四条 省制警察奖牌佩带於上衣左襟其受有部章者应佩带於部章之左
第五条 省制警察奖牌只许本人佩带但因犯罪或违发其他法令时得追缴之
第六条 各县保卫团员丁著有寻常劳绩者得依本章程规定办理
第七条 省制警察奖牌工本由各厅局县按每年收入违警罚金总数照提二成解缴省署充之

相关背景资料

    无。

参考文献:
《奉天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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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警察奖牌手绘图
修订后奉天省警察银色奖牌(李共青先生旧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