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模奖章,1943年3月8日航空委员会制定《空军懋绩奖章楷模奖章奖旗给予规则》,授予空军军人平战时一般奖励,分甲种和乙种,每种分一等和二等。
楷模奖章,甲种为三角八出五条星芒样式,乙种为三角八出三条星芒样式,中间圆盘中心为翅膀环绕“楷模”两字,背面白色菱形,一等三星,二等两星,绶带为绿色,甲种一等中间两条白色宽条,甲种二等中间一条白色宽条,乙种一等中间两条白色窄条,乙种二等中间两条白色窄条。
凡授予空军军人平战时一般奖励:
1.保管器材物品营房仓库等缜密周到在一年以内从无损害或遭遇意外能踊跃救护得免损失者;
2.爱惜公务并能废物利用节省公帑在一万元以上有裨益实际者;
3.礼节周到军风纪严肃所属官兵在一年内从无犯纪处分者;
4.对于公益事业慷慨捐输或报效财物在一千元以上者;
5.考绩连续三年均列甲等并有特殊事绩可纪者;
6.全年从未请假一次及从不迟到早退者;
7.尽力于军事工作或与军事有关工作确尽忠能卓著效绩足资楷模者。
空军楷模奖章,以襟绶佩带于军礼服左襟,于他钟奖章并佩时,其位置在比赛奖章之左,但与懋绩奖章并佩时,其位置在该章之左。
大陆版乙种一等懋绩奖章和奖章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