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章介绍

    复兴荣誉勋章(The Order of Honour of Renaissance),设立时间为1937年12月3日,为襟绶,有表,分三等。授予空军官佐、士兵在捍御外侮、保卫国家,在空中作战中著有特殊战功者或建军有功绩者。

徽章技术信息

    复兴荣誉勋章为飞翅组成金色五角,角之间为三条红、白、绿色光芒,圆形中心为梅花图案,梅花周围环绕五架飞机图案,银质珐琅多层结构,徽章下端正中有红色五星,通过五星数量和绶带来区别等级。背面有文字“一/二/三等”字样,下面是制作局戳印和编号。梅花代表国家,五架飞机代表汉、满、蒙、回、藏五个民族,飞翅代表空军,象征我空军为国家民族之复兴及荣誉而英勇作战。

徽章授予标准  

    此章颁给空军将士,其有下列事迹者颁给之:
1.在空战时连续击落敌机九架以上,参与作战任务三百次以上,作战飞行满九百小时,作战累计战绩满四百八十分以上者,颁给一等。(冒险飞入敌军炸毁敌人重要阵地、要塞军舰、兵站、交通线、司令部等,使敌不堪使用者;冒险飞入敌境,炸毁敌之兵工厂、弹药仓库或其他重要机构,使敌受重大损失者。)
2.击落敌机六架以上,或作战飞行满七百五十小时,或参与作战任务满二百五十次以上,累计战绩满四百分以上者,颁给二等。(在阵地冒险低度飞行扫射敌军战壕或施放烟弹,使敌溃败者;冒险飞入敌军后方,扫射敌军行军纵列或运输纵列,使敌因而动摇或溃败者。)
3.击落敌机三架以上,或作战飞行满六百小时,或参与作战任务二百次以上,累计战绩满三百二十分以上者,颁给三等。(于重要区域内击退敌人多数飞机,因而免去重大损害并有确实证明者;于重要区域内击退敌人多数飞机,因而免去重大损害并有确实证明者。)
4.陆、海军军人及文职官员或外籍人员,对于空军作战与建军工作,着有功绩者,得比照规定颁给之。
(注:括号中摘自“1937年国民政府公布特授空军将士复兴荣誉勋章条例令”)

一等复兴荣誉勋章

   二等复兴荣誉勋章(图片来自www.coinarchives.com),背“印铸局”,编号:618。

2008年北京诚轩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图片,背“一等”、“府厂制”,编号338,附原绶带、勋表及木盒。

参考文献:
百度百科
《中华民国勋章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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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复兴荣誉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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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复兴荣誉勋章
三等复兴荣誉勋章(图片来自www.omsa.org)
徽章佩带和授予证书
    复兴荣誉勋章着军礼服时佩戴,佩戴于左襟,同时佩戴顺序是在云麾勋章之前,国民革命军誓师十周年纪念勋章之后。
蒋总统戎装照,右起第一个为一等复兴荣誉勋章(但政府公报并没有其颁绶记录)。
复兴荣誉勋章颁绶名录(截止19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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