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章介绍

    大同勋章(The Order of Grand Unity),设立时间为1945年6月14日颁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主要授予空军高级指挥官。

徽章技术信息

    大同勋章为金色十字,中心为梅花图案,梅花中心是“大同”文字,银质鎏金,背面文字“大同勋章”和编号,绶带为蓝、黑、黄、白、红五色条。徽章梅花为国花,代表国家,十字架代表基督救世之标帜,象征荣获此章者,以基督救世之博爱精神,拯救世人,以达世界大同。

徽章授予标准  

    此章颁给空军高级指挥官,其有下列事迹者颁给之:
1.于空中或地面指挥得力,运筹适宜,致获全功。
2.作战获得战果,为整个战争胜利之关键者。
3.对空军建军工作,有伟大贡献及特殊成就者。
4.陆、海军军人,及文职官员或外籍人员,对空军作战或建军,有特殊贡献,使空军获致极大进展者,均可颁给之。

徽章佩带和授予证书

    大同勋章佩戴于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其他勋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忠勤勋章之后,河图勋章勋章之前。

2008年北京诚轩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图片,编号:90,附绶带。

参考文献:
百度百科
《中华民国勋章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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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勋章(共14人)
颁绶时间
姓名
1946.8.14 周至柔、毛邦初、王叔铭、黄光锐
1947.3.14 蒋中正、孔祥熙、宋子文、蒋宋美龄、何应钦、白崇禧、陈诚、张治中、林蔚
1949.8.22 罗机
大同勋章授予人员名录(截止19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