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章介绍

    抗战胜利奖章(Medal of the War of Resistance Victory),设立时间为1945年10月10日。主要授予对抗战有功的文武官员和社会领袖人士,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截止1950年共颁发14666枚,较抗战胜利勋章少。

徽章技术信息

    抗战胜利奖章为白色八角光芒,圆形中心为时任国民政府主席的蒋中正头像,中心像周围为红底八颗金星,与光芒之间为蓝、红、蓝三道光芒,章体和吊环之间有一国徽章环,银质多层结构,背面有一圆环,中间是中国地图,地图上有繁体文字“八年抗战胜利纪念”字样,圆环上面是制作局戳印,下面是编号。绶带为中间为白色,正中有条蓝色条纹,两边为红色。红色代表胜利,象征在蒋主席的领导下,在八年抗战中功勋卓著,使胜利之光辉四射,八颗金星象征八年抗战,此章的设计优美,制作精良,端重美观,具有历史价值。

徽章授予标准  

    授予抗战期间,著有勋劳的国民,或贡献于抗战的友邦人员:
公务员的授予标准:
1.对于抗战大计赞划匡襄勋劳卓著者。
2.守土有功者。
3.受敌伪协迫不屈者。
4.抗战期间服务八年以上且考绩优异者。
非公务员授予标准:
1.对于国防建设有专门发明或重大贡献者。
2.增加生产运输物资大有裨益于军需民食者。
3.维护地方、救助灾难、保育难童者。
4.宣扬正义、鼓励民气、作育人才著有绩效者。
5.受敌伪协迫不屈者。

徽章佩带和授予证书

    抗战胜利奖章佩戴于军服上衣左胸部,军常服可佩带勋表。与其他奖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所有奖章之前。

参考文献:
《中华民国勋章图说

搜艺搜网站
2008年北京诚轩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图片,背“府厂制”,编号:14758,附原绶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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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奖章授予证书
佛山日报电子版上刊登的陈建平收藏的中将军服图片,最左边是抗战胜利奖章。
抗战胜利奖章授予人员(截止1950年)
颁发时间
总人数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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