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纪念章,设立时间为1929年6月3日,为禁烟先哲林则徐焚毁鸦片九十周年纪念,颁发纪念章,以表崇仰先哲,而示政府禁烟决心,经第十四次委员会讨论,第十六次修订后通过,呈请行政院核准施行。
纪念章以银质金色盾形,垂直四生的,上绘党旗国徽,中嵌林先生造像,上书禁烟先哲林先生则徐,下书中华民国政府赠,里面铸林先生则徐焚毁鸦片九十周年纪念。纪念章之绶,青白红三色。
《林则徐纪念章办法》
第一条 十八年六月三日为林先生则徐焚毁外商鸦片九十周年纪念,政府为崇仰先哲,表示禁烟决心,特铸发林先生纪念章
第二条 纪念章以银质金色盾形,垂直四生的,上绘党旗国徽,中嵌林先生造像,上书禁烟先哲林先生则徐,下书中华民国政府赠,里面铸林先生则徐焚毁鸦片九十周年纪念
第三条 纪念章之绶,青白红三色
第四条 凡中外人士对于禁烟著有劳绩者,颁给林先生纪念章
第五条 凡合于第四项规定,应得纪念章者,在国内由禁烟委员会呈请发给之,在国外由使领呈请外交部汇报政府审核后,发交由各主管机关转给之
第六条 纪念章佩于上衣左襟
第七条 办法纪念章於本年六月三日,由政府明令行之
第八条 本办法俟呈请政府核准后公布施行
林则徐纪念章(图片来自7788收藏网)
驻美伍公使为美国热心焚烟人士佩带林则徐纪念章(图片来自中国历史文献总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