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章介绍

    蒙藏院奖章,设立日期不详,民国八年(1919年)7月10日蒙藏院总裁桑诺尔布呈请修正蒙藏院奖章条例,修订后的一等和二等奖章需呈请大总统批准颁给,三等依旧由蒙藏院汇案呈报。奖章分三等,每等三级,主要授予蒙藏及回部人员。

徽章技术信息

    蒙藏院奖章,由于资料欠缺,并不清楚所有等级奖章式样,仅仅在有关资料上看见过一个等级的奖章图片

徽章授予标准  

    有左列劳绩之一者分别给予蒙藏奖章
1. 蒙藏及回部人员办理行政事务著有劳绩者
2. 办理蒙藏及回部事务著有劳绩者
3. 捐输款项辅助地方公益著有劳绩者。

参考文献:
《政府公报》、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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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蒙藏院奖章,不清楚是几级(图片来自《民国老徽章》)
徽章佩带和授予证书
    民国政府成立后,先在内务部下设蒙藏事务处,置总办、帮办各一人。1912年7月,改设蒙藏事务局,直隶于国务院。9月9日,任命喀喇沁亲王贡桑诺尔布为总裁。这样既限制他的离心倾向,又利用他的名望来号召和影响其他蒙古王公。1914年5月,改蒙藏事务局为蒙藏院,直隶大总统,管理蒙藏事务;仍任贡王为总裁,并改简任为特任,地位与各部总长相同。民国政府设立蒙藏院的目的是建立如同清王朝理藩院(部)与蒙古、西藏等封建上层传统的隶属关系,来控制和羁縻蒙藏等少数民族上层。蒙藏院基本上沿袭清王朝旧的则例,“量为变通”,主管蒙藏并附以回部土司的典礼、宗教、封叙、边卫、劝业、民治等例行事项。(文字来自《民国政府治蒙政策及其统治》)
贡桑诺尔布从1912年到1928年担任蒙藏院总裁16年,1912年10月被晋封为亲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