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章介绍

    海军奖牌,由海军部核准颁发。民国四年(1915年)12月23日海军部呈请大总统核准颁发海军奖牌,奖章分四等。授予海军士兵品行端正服役勤劳,或艺能出众堪为模范者。1916年11月6日修正海军奖牌给予规则。

徽章技术信息

    海军奖牌,银质圆形,正面绘铸双锚或单锚,周围环绕嘉禾图案,背面镌刻文字“海军部奖牌”和编号,一等为金色双锚,二等金色单锚,三等蓝色珐琅单锚,四等银色单锚。绶带均为蓝色白条

徽章授予标准  

    凡海军士兵品行端正服役勤劳,或艺能出众堪为模范者,给予海军各等奖牌。非海军士兵于海军特别任务中卓有劳绩者,亦准酌给海军各等奖牌。

参考文献:
《中华民国法令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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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金色双锚奖牌,隐约可见镀金层(图片来自7788网)
徽章佩带和授予证书
二等金色单锚奖牌手绘图
    海军奖牌应于军衣之左胸部佩带之,如得有勋奖章者,应佩于勋奖章之左。
三等蓝色珐琅单锚奖牌(图片来自古泉园地)
四等银色单锚奖牌手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