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章介绍

    海军学生奖章,设立日期不详,民国七年(1918年)11月27日海军部令第110号发布修正海军学生奖励规则,修订后的奖章分端品、优学、超武三种,每章分三等。授予海军在学业期间符合考评的学生。

徽章技术信息

    海军学生奖章,银质圆形,中间为嘉禾、海锚、交叉国旗和海军旗图案,外缘文字“海军部奖给学生端品/优学/超武章”,光背。端品章金色、优学章银色、超武章蓝色,各章等级按绶带区分,一等章绶红色,二等章绶黄色,三等章绶五色。

徽章授予标准  

    凡海军学生在学期期间,合如下各项之一者,给予端品章
1. 满两年无犯规章者
2. 继续两学期操行分数列在甲等者
3. 继续三学期操行分数列在乙等以上者。
凡海军学生在学期期间,合如下各项之一者,给予优学章
1. 继续于四学期内,三次考试分数得九成以上者
2. 继续于两学期内,各科考试分数均在八成五以上者
凡海军学生在学期期间,合如下各项之一者,给予超武章
1. 武艺出众者
2. 继续于两次运动会,每次有四项游艺列在第三名以内者

参考文献:
《政府公报》、烟台晚报
人阅读本文章
海军部奖给学生优学章,非原绶带(图片来自2016年西泠印社秋季拍卖)
徽章佩带和授予证书
    凡奖给端品章、优学章、超武章由该管长官呈请海军部颁发
海军部奖给学生端品章,银质镀金(图片来自国家档案咨询网)
冰心父亲谢葆璋,曾任北洋政府海军部军学司少将司长,主管海军教育。很多资料介绍海军学生奖章由他建议设立的。